关于创新创业教师授课情况的整改方案

来源:通知公告 2023/05/08

根据《关于2022-2023 学年第二学期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巡查意见反馈》(教监函字【2023】8号)的通知要求,针对督导反馈部分青年教师缺少教学经验,教学节奏把握以及课堂管控能力等相关问题,学院非常重视,通过听课、调研、教研室活动等方式开展了自查、自纠、自醒的工作。现制订整改方案如下:

一、加强督导组定点帮扶,持续锤炼青年教师教学能力

学院对青年教师开展“传帮带”工作,发挥二级督导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与引导作用,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机制,多渠道、多途径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。学院不断总结经验,完善相关措施,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岗位要求。

二、开展教研室活动, 促进教师间的经验交流

学院定期开展教研室活动,组织公开示范交流课,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任课教师相互学习和借鉴。通过团队帮扶、教学观摩、教学研讨等方式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。

三、组织青年教师培训,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

有计划安排教师培训,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,积极创造和提供外出培训机会,聘请校外专家到校培训,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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